(资料图)
1、税务总局编写的《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(试行)》,并在新系统中增加了编码相关功能。
2、自2016年5月1日起,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,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。
3、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,应于8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。
4、 第一行为未赋码,是你没有录入商品编码。
5、填开发票时,“商品信息”可以从该商品编码库中选取。
6、开票时手工输入,系统会提示对未赋税收分类编码的商品进行赋码。
7、不是你的问题,是移动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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